又到了跟老婆約定每年出國渡假的時候了

信用卡訂飯店優惠>精選優惠 可憐我的荷包又要大失血了~

為了排行程小弟可是耗費苦心啊

又要安排行程,還得預定住宿房間

不過今年就不用像以往那麼麻煩了

因為小弟找到了一家訂房網站,不但能訂房間

而且非常貼心的是還有旅客的住宿評價

就不怕因為訂到地雷旅館導致整個旅遊的心情大受影響了

像小弟這次訂的飯店是如家快捷酒店 - 深圳草埔地鐵站店 - 深圳

價格還挺優的!品質也挺不錯!可以說是值回票價

如家快捷酒店 - 深圳草埔地鐵站店 - 深圳 的介紹在下面


如果有興趣到這附近玩的,不妨可以在這訂房住看看喔!

PS.若您家裡有0~4歲的小朋友,點我進入索取免費《迪士尼美語世界試用包》

限量特優價格按鈕

旅遊資訊





商品訊息功能:

商品訊息描述:

主要設施

  • 行李寄存

鄰近景點

  • 位於布吉
  • Honghu Park (1.7 公里)
  • Cuizhu Park (2.3 公里)
  • Buji Park (2.9 公里)
  • Siyue Academy Site (3 公里)
  • Yunxun Site (3.2 公里)


商品訊息簡述:



如家快捷酒店 - 深圳草埔地鐵站店 - 深圳 討論,推薦,開箱,CP值,熱賣,團購,便宜,優惠,介紹,排行,精選,特價,周年慶,體驗,限時

注意:下方具有隨時更新的隱藏版好康分享,請暫時關閉adblock之類的廣告過濾器才看的到哦!!



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



印尼媒體報導,有兩名台灣人涉嫌在該國內販毒,其中一人因拒絕警方逮捕而遭到擊斃。對此,外交部5日表示,經確認後有位高姓國人遭擊斃,另名劉姓國人則遭到逮捕。

印尼警方表示,日前在坦格朗市(Tangerang)追捕兩名台灣籍毒販時,雙方交火過程擊斃了其中一名35歲的高姓男子(Kao Chin Hung),並查獲了數十公斤的甲基安非他命。

外交部表示,駐印尼代表處已於第一時間掌握相關訊息,並回報確認有高姓國人遭擊斃,另有劉姓國人遭逮捕。

外交部指出,印尼檢調單位已向我方表示,依照偵查不公開的原則,仍須尊重印尼刑事調查的偵辦程序;等到調查工作告一段落,印尼政府將循正式管道將偵察結果函知我國駐印尼代表處。外交部及駐處也將續關注與掌握,涉案國人之動態及本案相關後續發展。

外交部再度呼籲國人,切勿抱持僥倖心態赴海外從事包括運毒在內之不法行為,以免自毀前程。

【 NOWnews 今日新聞 】 提醒您:

少一住宿優惠券份毒品,多一分健康;吸毒一時,終身危害。

※戒毒諮詢專線:0800-770-885(0800-請請您-幫幫我)

※安心專線:0800-788-995(0800-請幫幫-救救我)

※張老師專線:1980

※生命線專線:1995



(中央社金邊23日綜合外電報導)柬埔寨1座由聯合國支持的法院,今天依殺人和違反人道罪名,將1970年代赤棉政權2名領導幹部維持無期徒刑原判。

柬埔寨最高法院表示,在赤棉政權期間有「二哥」稱號、現年90歲的努謝(Nuon Chea)和85歲的前總統喬森潘(Khieu Samphan),犯下了違反人道、殺人和政治迫害罪,同時在1975年代金邊陷落後為強迫人群疏散而採取了其他不人道行動。

最高法院法官康林(Kong Srim)今天表示:「最高法院維持初審法院對努謝和喬森潘的無期徒刑原判...最高法院諭令,努謝和喬森潘繼續監禁。」

法新社報導,努謝和喬森潘針對初審判決提出上訴,指控法庭犯下一連串疏失,並指法官出於赤棉政權下的個人經驗而未能稟持公正立第一次出國場。

歷經數月聽訟,法官維持原判中的大部分的罪名和刑期,但同意初審存在一些法律疏失。

康林表示,努謝和喬森潘完全不考慮柬埔寨人民的最終命運。他強調,兩人罪行「重大」。

康林說:「最高法院認為,2名被告的終身監禁判決恰當。」(譯者:中央社劉淑琴)1051123

如家快捷酒店 - 深圳草埔地鐵站店 - 深圳 推薦, 如家快捷酒店 - 深圳草埔地鐵站店 - 深圳 討論, 如家快捷酒店 - 深圳草埔地鐵站店 - 深圳 部落客, 如家快捷酒店 - 深圳草埔地鐵站店 - 深圳 比較評比, 如家快捷酒店 - 深圳草埔地鐵站店 - 深圳 使用評比, 如家快捷酒店 - 深圳草埔地鐵站店 - 深圳 開箱文, 如家快捷酒店 - 深圳草埔地鐵站店 - 深圳推薦, 如家快捷酒店 - 深圳草埔地鐵站店 - 深圳 評測文, 如家快捷酒店 - 深圳草埔地鐵站店 - 深圳 CP值, 如家快捷酒店 - 深圳草埔地鐵站店 - 深圳 評鑑大隊, 如家快捷酒店 - 深圳草埔地鐵站店 - 深圳 部落客推薦, 如家快捷酒店 - 深圳草埔地鐵站店 - 深圳 好用嗎?, 如家快捷酒店 - 深圳草埔地鐵站店 - 深圳 去哪買?

arrow
arrow

    marchiorimizbha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